作者:赵荣烈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0-10-19 00:00 浏览量:581
今日去潍坊潍城法院,代理一个交通事故的案件,我们是被告的代理人。对方也请的律师,一家人几乎全去了。
这起交通事故,非常稀奇:两个当事人都是无证驾驶,我方是次要责任,对方是主要责任;我方驾驶的是报废车,无证驾驶。对方驾驶的是无证摩托车,逆行,又是醉酒驾驶。如果他们双方换一下责任承担或者受伤的对象,则两个人都会负刑事责任,而不仅是简单的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了。对方伤的非常严重,评上了十级伤残,医疗费花了五万,后续治疗费鉴定的三万五。还有众多的其他项目: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鉴定费、护理费等。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对方的伤残赔偿标准要求按照城乡结合部的标准来赔偿。这个赔偿要比农村户口赔偿标准高出一倍。所以这个问题在庭审中也就成为辩论的焦点。
我方难
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从一点半到下午三点半。最后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按照三七分的赔偿比例,我方应该赔偿对方三万五千块钱,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解。
经过几轮来回谈判下来,最终以两万八成交,十天后付款。双方都很满意,虽然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例外的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都很轻松。
法官也很满意,顺利的给他们后续执行省下了麻烦。
这个交通事故的案件又是一个三方三赢的结局,各方都很满意。
这个交通事故案例,在潍坊交通事故审理案例中又成为了一个典型而又圆满结局的案例。这里面就蕴含着律师的办案技巧在里面。
我经手的案件大多都以这样圆满的结局而结束,很少以各方剑拔弩张的态势惨淡结局。
我希望潍坊各个交通事故的案例在后面的律师代理中都可以从中汲取一点有益经验,这也是写作本文的目的。
潍坊交通事故律师赵荣烈,欢迎各界咨询:15863693133。